咨询热线:0371-85608594

手机网站|English

荣誉

荣誉

绿剑2023︱台州市第一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欧宝体育安卓下载    发布时间:2024-01-09 10:32:28    浏览次数:1次
导读: ...

  自“绿剑2023”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聚焦“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精准,实施“靶向执法”,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集中攻坚大案要案查处,严惩重罚恶劣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充分的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市生态环境局整理了5个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玉环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2023年2月24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接群众来访,反映“某铜业公司周边区域存在有明显异味”。执法人员接信访件后,立即使用“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对信访件所述区域开展远程视频巡查。经巡查,发现有一企业厂房存在烟气排放异常的情况。结合该区域的企业分布平面图,基本锁定为玉环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执法人员随即赶赴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企业主要工艺为再生砂生产和覆膜砂生产,建有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在当天生产时明知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无法运行,仍然做正常的生产活动,导致生产废气未经有效的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于2023年2月24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4月25日作出处罚决定书(台环(玉)罚〔2023〕11号),对该企业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下一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将把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一直在探索新的执法制度机制。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是全方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本案以信访举报为线索,拓宽了环境问题发现渠道;以非现场检查的方式精准锁定违法主体,将生态环境执法引入了“数字化、智能化和高效化”的快车道。近年来,科学技术手段为执法人员装上“千里眼”,群众力量为生态环境加上“顺风耳”,两者结合做到精准打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提升公司自觉守法意识,有着较好的警示作用。

  2023年3月13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执法人员在对重点排污单位在线自动监测数据日常巡检时发现温岭市某服饰厂废水自动监控pH数据值近期出现多次异常波动。执法人员立即调取对应时间段视频监控,发现该企业员工自2月27日以来多次在废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pH探头附近倒入不明液体并搅拌,初步判定该企业存在在线数据干扰嫌疑。为进一步固定违法证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协助调查,并在当日下午开展现场勘察,公安机关协助环境执法人员识别人脸,辅助执勤执法。经调查,视频监控中出现的加料桶内存在淡蓝色液体,经pH试纸检测呈酸性,排污口旁放置一大蓝色塑料桶内存放大量稀释后的柠檬酸,两名当事人对监控干扰在线数据等行为供认不讳,承认在pH探头附近倒入的不明液体为柠檬酸、片碱水等酸碱调和溶液以维持pH值达标,该行为涉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之规定,该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于3月22日将该案移送温岭市公安局。

  一是完善机制,强化自动监控数据分析。结合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监管是执法工作的重要一环。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建立在线监管巡查闭环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落实专人开展常态化巡检工作,为发现线索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辅助执法,借助第三方技术精准调查。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开展辅助执法工作,为现场核查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助力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再提升,提高办理案件精准性、科学性。三是提前介入,提高案件查办效能。生态环境部门邀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开展现场联合办案,对作案当事人进行初步筛查,有助于形成有效完整证据链,充分保障案件时效性。

  2023年3月25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河道雨排口时发现雨排口中的水呈现乳白色,当即顺着雨水管路开展排查,发现该雨排口流向至天台某水性涂料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立即进入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在生产,但公司厂区东北角有一水池,水池内液体也呈乳白色,水池接出一根管道通向该公司西北角车间,在该车间外冷却水循环池箱下方发现一个雨水井,该公司厂区东北角水池接出的管道接入该雨水井内,并有乳白色液体正在外流,涉嫌以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天台分局于2023年3月25日进行立案查处,拟罚款24万元,下一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该案属于典型的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案例,个别违法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守法意识不足,在利益的驱动下,想方设法逃避环境监管,置国家法律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于不顾,和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玩“捉迷藏”。本案中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针对偷排废水行为,通过相关线索组织研判分析,开展地毯式搜索排查,突击行动控制现场,精准锁定违法证据,高效打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切实保护群众环境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2023年1月8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执法人员接到信访举报电话,称“仙居县安洲街道柱岩村岩门谭后门山盘山公路处路段沿边路基下有漆桶倾倒现象,可闻到较大异味”。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检查,发现该地有大量漆渣、漆桶倾倒,倾倒点地面呈黑色,现场可闻到强烈刺激性气味。执法人员拍照取证后,考虑倾倒地处于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立即联系第三方处置单位对现场进行清理,并启动“一案双查”,对现场土壤进行采样检测。经与周边村民沟通了解,案发时间在1月7日23:30至1月8日3:00之间。根据部分倾倒固废标签上的“**科技”“金华市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信息,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该批倾倒废物来自金华市永康市,并立即与仙居县公安局、仙居县交通局等单位联动,翻查周边监控录像,重点排查案发时间段金华市来仙居车辆,并初步锁定嫌疑人员。2023年2月14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执法人员赶赴金华市永康市,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开展联合调查,经进一步排查,发现永康市某厨具有限公司有重大嫌疑,经查实仙居县安洲街道倾倒固废为永康市某厨具有限公司产生的漆渣、漆桶,根据该公司环评文件显示,漆渣、漆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执法人员通过对倾倒的危险废物进行称重、查阅企业近年的原辅料出入库台账、危废管理台账以及环评文件等方式,确定倾倒的漆渣、漆桶等危险废物重量为3.078吨,构成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罪。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已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并对4名有关人员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一是及时应急处置,避免二次污染。倾倒地处于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执法人员快速响应、科学处置、精准控污,有力维护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同时跟进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多跨协同办案,严打危废犯罪。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第一时间开展跨地多部门协调联动,与仙居县公安局、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等部门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调查执法,利用视频监控、人脸比对等科学技术手段锁定可疑车辆、可疑人员,顺藤摸瓜溯源到危废产生单位。三是畅通举报渠道,提升执法效能。群众信访举报是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重要的一环,有效增加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线索来源,进一步拓宽生态环境领域监督管理范围。本案中,群众举报提供准确的危废倾倒地点、时间等关键信息,为案件调查取证创造有利条件和时机。

  2023年3月10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联合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开展第三方环境检验测试机构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仔细查阅对比了检验测试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工作台账、原始记录等资料,发现浙江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一份检测报告中针对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三项污染物采用定电位电解法进行检测,该检测标准要求气样采集时间为5-15分钟,但原始记录显示只采集了两分钟。执法人员当场锁定证据并迅速开展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检测公司存在未按照标准、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生态环境服务的违法行为。面对执法人员提供的确凿证据,该检测公司报告签发负责人和采样人员无从狡辩,对上述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于4月17日对该检测公司处罚款50000元,对报告签发负责人周某某处罚款7600元,对采样人员洪某某、葛某某各处罚款5000元。

  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作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中的重要组成,为企业等主体提供专业的生态环境相关服务,其业务的技术性、专业性是此类机构安身立命的基本。但现在一些第三方机构不按照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提供服务,甚至弄虚作假帮企业蒙混过关,这些行为既产生了生态环境上的安全隐患,也是破坏行业市场秩序,砸自身饭碗的短视选择。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4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扎实推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高效协同,及时推进案件进展,有力惩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为加强警示宣传,湖南省

  日前,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与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了一起“12345”平台接群众投诉举报,生态环境部门快速响应,严厉查处某企业逃避监管排放废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例。2023年3月10日,群众通过“12345”平台投诉,反映“株洲科盟车辆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期间异味扰民。”接报后,株洲

  2023年,我省全面启动“三大一严”(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严查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专项执法行动,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面开展“大检查”,并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针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进行涉水企业延伸检查。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现公布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鸡西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公布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相应代价,各地各部门协同发力,办理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诉讼)案件,体现了各地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测领域第二批):案例1:江西某公司通过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案例特点】该案件为通过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典型案例。【案情简介】2023年6月7日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帮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一批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3年11月21日至22日陆续进驻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五个省开展督察。截至目前,各督察组全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在下沉工作阶段,各督察组根据前一阶段督察掌握的情况和聚焦的问题线索,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督察地市

  12月4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组织召开2023年川渝大气环境联合执法视频启动会,安排部署联合执法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正式启动为期一周的联合执法。川渝两地同处四川盆地,大气环流、气候条件等环境因素同根同源,相互影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近年来,川

  2023年,我省保持持续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有效震慑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省生态环境厅整理汇总了4起打击环境监测领域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并对南昌、赣江新区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测领域第一批):案例1:江西某公司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案例特点】该案件为非现场执法发现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典型案例。【案情简介】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平台巡检时发现,江西某公司脱硫塔在线压力数据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公布13起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减排典型案例: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转变工作作风,优化企业服务,不断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依法开展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并促进企业增强守法意识,主动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

  污染源自动监控是实施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基础。为持续保持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继续选取2起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希望各地继续加大对肆意干扰在线监控设备、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

  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适用于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机关各部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各督察局,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12月28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自贡市富顺县兜山镇宝峰矸砖厂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23年7月18日,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富顺县兜山镇宝峰矸砖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砖厂隧道窑正在生产,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第七批10起涉及监测报告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违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建设的典型案例,并对积极查办案件的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4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扎实推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高效协同,及时推进案件进展,有力惩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为加强警示宣传,湖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第四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领域):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市积极落实专项行动要求,利用线上巡查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4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多部门高效协同,及时推进案件进展,有力惩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

  污染源自动监控是实施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基础。为持续保持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继续选取2起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希望各地继续加大对肆意干扰在线监控设备、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环境守法意识,现将部分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予以警示。泰州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案情简介】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国发平台发现泰州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3年7月2日6时至7月

  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 2023年无锡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五期)发布

  为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办理了一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现将部分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予以警示。案例一宜兴市某纺织公司篡改伪造在线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案基本案情无锡市

  山西省公布第十四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

  为进一步整治环境咨询机构、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加强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保持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现将我省整理收集的三个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11月28日,台州市椒江区环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公布中标结果,酷哇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国彩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58577.904万元/3年,服务模式为3+1+1+1年,最高服务费用11.7亿元。项目采购人为台州市椒江绿清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拟通过招投标引进具备“智

  台州旺能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扩建工程纳入2023年补贴清单第八批!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11月8日,国网新能源云公布2023年补贴清单第八批,其中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纳入该批次。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由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投资运营,三期项目总投资8.5亿,建设规模为2×750t/d机械炉排垃圾焚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11月3日,台州市椒江区环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公开对外招标,预算金额58628.1547万元,服务模式为3+1+1+1年。项目采购人为台州市椒江绿清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拟通过招投标引进具备“智慧环卫”项目有关技术和经验的第三方企业,实施椒江区环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通过对传统环卫作业模式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11月1日,浙江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辖区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公布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为浙江新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016.4万元,服务期3年,一年一签。项目服务范围覆盖辖区内3个社区、18个村居、13条主要干道、3座公厕、1座垃圾中转站、1座有机物处理站及辖区内次要

  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旺能)成立于2009年9月,是旺能环境控股的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34)的全资子公司,注册投资的金额2.5亿元。公司位于路桥区蓬街镇十塘,总占地面积176亩。投资建设经营的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为台州市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

  仙居发布公众号发文,台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货值80.8万元人民币的锂离子动力电池组,经台州海关检验合格后,顺利出口日本,这是仙居县锂电池首次实现出口。该公司首笔出口订单为6830台包体,总金额达人民币2.9369亿元,计划分批出口。据悉,弗迪新能源动力电池项目于2022年4月3日落地仙居,4

  9月19日10时28分,随着40号风机叶轮与机舱的精准对接,中铁大桥局参建的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最后一台风机安装好,标志着项目风机安装工作圆满收官,为实现年底并网发电目标奠定了基础。项目位于浙江省临海市雀儿岙岛北侧,属于近海风电场。中心离岸距离约为16.5公里,东西向最宽约8.6公里,南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9月13日由中铁大桥局承建的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220KV海上升压站安装好。据悉,该项目位于浙江省临海市雀儿岙岛北侧,属于近海风电场。场区布置40台单机容量7.5兆瓦的风电机组,规划总装机容量300兆瓦,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项目建成后,年发

  8月21日至8月25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组织并且开展台州电网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评价工作。本次工作对国网台州供电公司所辖的220千伏变电站、县公司属地化运维的110千伏变电站开展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评价工作,并对台州电网220千伏主变及以下继电保护整定业务开展评估指导。中心组织了



上一篇:新股长江材料001296打新价值行情 下一篇:2023-2025年我国覆膜砂芯工业研讨陈述

全国销售热线
0371-85608594

销售咨询电话
13838571306